辽宁省印发方案为基层政务公开定标准
2020-05-28 09:18:32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我省印发方案为基层政务公开定标准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日前,辽宁省出台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3年年底,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省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

  近年来,辽宁省大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但目前,仍存在着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为此,《方案》强调,要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方案》提出,要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市本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目前,26个领域的试点任务已经下达给有关部门和地区,2021年年底前,要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由省政府办公厅汇总后统一印发;2022年6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2022年年底前形成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在全省推广。(记者 孔爱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