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全方位延伸服务触角 为市民当好“店小二”
2022-01-17 18:29:3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我们要在哪些工作中有所突破,要怎样当先锋?”日前,沈阳市房产局开展大讨论,力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解放思想,深度思考,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事项要件,合理配置审核人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相对人的满意度。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突破网络连接技术瓶颈,实现“不见面办理”。商品房资金监管原有业务因银行网络连接问题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解决这一难题,沈阳市房产局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召集各方技术专家,研究讨论破题,目前已经打通4项业务。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直接通过网络上传要件完成申请和办理,实现“不见面办理”。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完善网络预审功能,实现“一次办结”。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沈阳市房产局政务服务的核心业务,该业务情况复杂、要件较多,审核勾稽关系较多,要件之间关联性较强。为更好地服务政务服务相对人,沈阳市房产局采用“线上预审”的方式提供服务。申请人通过网络上传要件;审核人员接到线上预审申请后,进入审核阶段,预审通过的直接进入审批阶段,预审未能通过的向申请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大大节省了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减少了跑动次数。按照法律规定,预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沈阳市房产局减少到2个工作日。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窗口只跑一次,窗口实现“原地办理”。沈阳市房产局负责多项房改资金审批业务,这些业务对房改单位出具的材料要求较为严格,可能涉及银行、公积金等部门。沈阳市房产局采用一窗办结的方式,如果要件齐全,群众就能实现原地办理。

  下一步,沈阳市房产局将本着“能网上办就网上办”“不能网上办就预审办”“不能预审办,一定原地办”的原则,努力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范围,开通更多的网上办理事项,让网络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