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用工促就业 辽宁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活动提供就业岗位95.9万个
2022-04-21 17:55:3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年初以来,辽宁省人社厅在全省大规模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行动,累计开展2836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95.9万个,为1.6万户企业提供对接服务8.1万次,帮助8.8万人实现就业。

  4月21日,辽宁省助企纾困畅通物流保障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闻发布会召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松介绍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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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松介绍了有关情况 摄影 杨晓川

  实施新政减轻企业负担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辽宁省人社厅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险减负稳岗政策,一是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允许符合工伤保险降费率条件的部分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辽宁省优化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提高资金返还比例。

  二是延续实施部分见习补贴政策,对距见习协议确定的见习期不足1/3时见习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在计算补贴时该人员见习期按协议确定的最长期限计算;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预拨就业见习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期限并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储存工资保证金,或分级分档确定储存比例;对2年内未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其新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储存比例降低50%;对3年内未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可免于储存工资保证金;允许企业使用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的方式代替储存工资保证金;对符合保证金返还条件的项目,经审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建立企业轻微违法容错机制,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进行柔性执法。

  出台措施保障企业用工

  辽宁省人社厅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10大行动,以最快最优服务满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后的用工需求,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一项目一策”“一企一策”精准供需对接机制,确保项目上马一个、企业登记注册一个,岗位征集对接就跟上一个。

  辽宁省及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结合辽宁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按季度编制发布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参考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根据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立培训项目,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重点为企业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协调联动。

  辽宁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放宽企业在职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至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今年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核发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引导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保障企业对技术工人、技能人才的需求。

  在全力助企纾困的同时,辽宁省各级人社部门还将全力维护职工权益、努力保障基本民生,妥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处置工作,指导企业切实维护好职工工作、薪酬、休假等合法权益;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5个百分点政策,延长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全力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下大力气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强化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维权手段,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文 李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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