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重点管控区域者,将予以治安处罚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1-04 11:25:14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月3日,沈阳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沈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大海在会上透露,警方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区域各项管控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重点管控区域的将予以治安处罚。

  据介绍,全市公安机关每天投入警力1200人、“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6600人,确保重点管控区域和中风险地区治安秩序。从2020年12月24日起,沈阳市陆续确定中风险小区13个,沈阳市东至塔湾街,西至沧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江山路区域被设置为重点管控区域。

  沈阳市公安局动员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全力投入重点区域管控工作。沈阳市公安局在封控区外围,设置了硬隔离设施,对主要路口及相关区域进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严查车辆进出;在中风险小区出入口,由公安民警带领“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会同社区、物业等部门严格落实小区封闭管控,严禁车辆、人员进出。

  同时,沈阳市公安局在小区内部,发挥“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人熟、就近、知情的优势,积极协助开展溯源排查;在重点管控区域内,属地公安机关每天出动30台巡逻车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重点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沈阳市公安局还将通过整合视频资源、派出无人机巡逻等高科技手段,对封控点位、区域边界开展不间断视频巡控。

  在道路交通管控方面,沈阳市公安局制定了应急响应方案,设置了核心管控区、周边管制区、外围调流区三个管控区域,全面加强13处核心管控点位、11处外围调流点位和区域内、外9条主要通道的管控工作。

  针对封闭管控措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的问题,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公安民警、辅警和“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积极提供便民服务,帮助群众代购生活物资和医疗防护用品。

  沈阳市公安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执行市防指下发的《关于加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区域各项管控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重点管控区域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330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散布负面言论、造谣、传谣,诋毁党委政府防疫政策,煽动组织隔离区域内群众对抗封闭管理的,也将依法严肃查处。(文 周青杰)

编辑:杨海峰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