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近日,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5家扬尘管控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沈阳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对5家扬尘管控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予以挂牌督办。
今年5月,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0家建筑工地予以挂牌督办,相关地区和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对违法企业下达了停工整改、罚款的处罚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内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但从近期巡查情况来看,部分建筑工地在管理上出现松懈,现场多次出发现如围挡喷淋、雾炮降尘机、地埋冲洗等各类扬尘防治设施不健全,土方施工时不采取任何扬尘控制措施、车辆驶出未冲洗导致周边道路扬尘严重等问题。
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5家扬尘管控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予以挂牌督办,并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挂牌建筑工地的整改工作。
整改事项具体包括:第一,各地区政府组织区内相关部门对挂牌建筑工地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已办理的要尽快纳入全市建筑工地日常管理清单,未办理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二,各地区政府派专人进驻挂牌工地,实施专人驻点监管,督促建筑工地履行环境污染控制主体责任,全面落实“7个百分百”,尤其是夜间时段物料裸土苫盖、土方洒水抑尘、内部道路清扫及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立行立改,防止问题反弹。
第三,各地区政府通过微信“三即时群”每日上报挂牌建筑工地整改进展情况。
第四,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地区政府对挂牌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和督导,帮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务必于整改期间完成整改工作。
第五,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对挂牌建筑工地每日进行检查,在“市污染防治攻坚群”及时通报整改问题,对虚假整改、部分整改以及拒不整改的,在沈阳市主流媒体上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各地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务必提高对挂牌督办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督办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落实,按时完成整改。(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