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在常人眼里,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昕是办理、审查、复核、指导上千案件无一错案的检察骄子;而在12岁的女儿心中,她是经常通宵达旦加班的“影子妈妈”。
2007年,怀揣职业梦想的李昕来到检察机关就职,迅速成长为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先后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情怀,用公平正义书写为民司法的使命与担当。
李昕工作照 摄影 姚晓滨
专啃“硬骨头”的公诉“女汉子”
让李昕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是第一次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这是她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案件被告人拒不认罪,鉴定意见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原因,不能排除自伤的可能。李昕承办此案后,经过详细阅卷梳理证据发现,从成伤位置以及严重程度推断,被害人死于他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极大,于是展开自行补充侦查。
李昕(右一)参与庭审 摄影 姚晓滨
李昕多次查看案发现场,一步一步审视案发当晚被害人走过的路线,丈量案发地点与被害人死亡地点的距离,并会同侦查人员重新勘验,真实还原案发现场;提出重新委托鉴定;要求侦查人员、勘验人员、鉴定人员出庭,对案发当天报警及侦查情况情景再现。
庭审中,李昕以严密的证据体系和客观的分析论理,强有力地还原了案发当晚的真实经过,揭开了事实真相,使一直作无罪辩解的被告人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认罪。听闻真相的被害人母亲嚎啕大哭,衷心感谢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用法治之光守护行业发展
14年来,李昕始终坚守在司法办案第一线,多次办理在省、市甚至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她所办理的案件连续7年上榜省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庭”“精品案例”,每一个铁案中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付出和坚守。
李昕(左)和同事查找证据 摄影 姚晓滨
在参与行业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期间,李昕办理一起客运行业案件,她和办案组同事连续工作48小时。因过度劳累,她两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在这起案件中,李昕和同事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公开送达。交通运输部门马上进行整改,建章立制打击非法营运,出动稽查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车辆5000余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7台,刑拘4人。该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全国仅有12个检察建议获此殊荣。
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李昕在办案中坚持深耕细挖,近年来办理了多起公安部督办的重特大毒品案件。
在公安部督办的“5·06”特大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中,被告人吴某甲等10人被当场起获毒品约33千克。审查起诉期间,吴某甲举报出了“保护伞”。
办案过程中,李昕引导侦查,指导追捕吴某甲上线杨某某,并亲赴广东、湖南等地取证,呈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协调调取异地取证,追加认定贩卖毒品数量总计36千克。本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例”。
在另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当场缴获12千克毒品,杨某始终辩解对被查处的毒品不知情。李昕坚决摒弃对毒品犯罪有罪推定的逻辑,细心梳理所有证据,深挖细查,对不合理的情节细致审查论证,经过认真推敲反复核实,对毒品包装上的指纹和DNA进行比对,确认杨某对其所驾驶车内的毒品并不知情,遂依法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昕说,作为检察官,只有努力还原真相,才能使正义得以彰显。
愧对女儿 无愧职责
从检14年,李昕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尽职守责无愧于心,作为一名12岁孩子的母亲,她内心却有太多的愧疚。
14年来,李昕已经记不清几年没有休假了,全年加班超过工作日的三分之一,同事们经常看见李昕的女儿在办公室陪伴妈妈通宵加班的小身影。但李昕从来没有后悔过,她深知自己的职责,作为人民检察官,就是要为百姓守护平安。
李昕曾荣获多项荣誉 摄影 姚晓滨
2021年,李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称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热血铸检魂,痴心不言悔。李昕以强烈的责任心、娴熟的业务能力、认真的工作态度,诠释着一名普通检察官的初心与情怀。(文 姚晓滨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