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向驻沈各环评编制单位发出《致全市环评编制单位一封信》,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信中强调,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的行为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发布的相关要求,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日常考核和季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管力度。
按照要求,在季度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技术复核中,复核比例不低于季度审批项目的30%,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还将适时对部分区、县环评审批文件实施全覆盖复核。
同时,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拒不执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准则(试行)》要求、弄虚作假报备环评编制信息、环评编制时间长、信用等级差、编制数量异常突出、在信用平台频繁变更信息的环评编制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环评单位,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信中表示,希望驻沈各环评单位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环评文件,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材料,科学分析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并如实向建设单位反映环评结论。
同时,驻沈各环评单位要不断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落实编制主持人全过程组织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要求,实施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全力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