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1月27日电(记者孙仁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生态环境厅共同签订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四省区将本着“联合治污、团结治污”原则,开展联防共治、联合执法等工作,这是辽吉黑内蒙古四省区首次签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协议。
根据这一协议,四省区将在联防共治方面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属地管理方面,四省区将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监管,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污染影响。在工作机制方面,四省区将建立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案件交办机制等,实现区域联动。在联合执法方面,四省区将对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案件、跨省区河流生态环境问题、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达标排放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