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王巍):近日,辽阳市弓长岭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将非法擅自储存、销售汽油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葛某缉拿归案。
2月23日上午,中石油辽阳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魏兴海一行两人来到辽宁市弓长岭公安分局,专程赠送一面印有“优化营商环境、守护法律公平”的锦旗,特别感谢分局在打击非法私售油品、维护石油企业利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中石油辽阳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魏兴海一行送来锦旗 摄影 郝洪伟
2022年1月28日,弓长岭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杨某某、葛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购置小型加油机设备,利用改装箱式货车在弓长岭区机动工业公司附近非法设加油点,为外来车辆加油。弓长岭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于当日将此案立为“葛某等人危险作业案”进行侦查。
1月28日13时,弓长岭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获得犯罪嫌疑人葛某的活动线索,在弓长岭区机动工业公司门前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葛某对其危险作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其危险作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2人因涉嫌危险作业被刑事拘留,经改装的箱式货车、加油枪、汽油及违法所得现金137500元被依法收缴。
据警方介绍,非法私自销售油品是恶意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严重干扰石油企业的经营,打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同时,这种违规作业隐藏着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不可预见的安全风险。
据悉,危险作业罪是刑法新增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储存、销售油品涉嫌危险作业罪,可能带来火灾、爆炸、污染等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克服贪图便宜的心理,到正规合法石油企业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