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7月初,葫芦岛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22, 同比改善18.85%;优良天数155天,同比增加了14天,达标率84.7%。7月5日,在葫芦岛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葫芦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涉气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治理制度创新,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完成各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力地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
2021年,葫芦岛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85.8%,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22年,葫芦岛市大气环境持续好转。截至7月初,葫芦岛PM2.5浓度35.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3%;PM10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27%;S02浓度19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24.00%。
5月下旬起,有市民反映“葫芦岛区域空气异味”问题。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人员、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组成执法工作专班,对龙港区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涉异味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范围覆盖21家涉气重点企业。截至目前,工作专班检查企业21家,排查发现问题31个,其中,涉嫌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的企业有4家,已立案查处;针对其他问题,责令企业迅速整改,现已完成24个问题的整改。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分析,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目前,21家重点管控企业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率为100%。
下一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锁定几家涉异味重点企业,实施点对点精准管控,严厉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管控异味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文 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