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推行民商事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截至今年10月底,鞍山两级法院已适用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模板审理案件逾两万件,适用案由从最初的10类扩展到33类,案件一审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30%。
鞍山中院与鞍山市律师协会召开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进会 供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往,起诉状、答辩状形式不一,“有的起诉状对事实和理由一笔带过,有的上诉状只表达对一审法官的不满,有的答辩状在自说自话。”鞍山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王迪表示,起诉状和答辩状随意修改的情况屡见不鲜,使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明对象难以及时准确确定。不提交答辩状的情况更普遍,造成庭审散漫、多次开庭,直接影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因此王迪认为诉答文书改革势在必行。
关于起诉状和答辩状不规范的原因,王迪认为,一是民事诉讼法中仅予以概括性规定;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去年9月,鞍山中院大力推行民商事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工作,优先选择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设计文书模板,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要素进行填充式设计;起诉状和答辩状的规范能引导当事人从立案伊始便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明确争议观点,以便法院在后续庭审中能够准确高效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最终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同时,法院还归纳了这些案由的案件应该具备的基本证据,并在每一类诉答文书模板中添附证据清单,供当事人参考适用。
为帮助律师准确理解诉答文书模板的应用,鞍山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民事法官,资深律师组成“讲师团”,分批对律协选派的75位青年律师开展专题培训,再由青年律师包片指导,确保全覆盖。
为使改革高效推进,鞍山中院和市律协多次联合召开推进会、培训会,每月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组织优秀文书评选。在鞍山市律协的协同推动下,目前全市84家律所中已有70多家深入参与到诉答文书规范化的应用和推广中来。
截至目前,鞍山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十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65%,一审、二审平均调撤率为55.43%,审判质效和群众司法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9月21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鞍山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成为与会人员口中的高频词。而审判质效提升是多因一果,并非一蹴而就。郑青要求鞍山两级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全面评估“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在审判质效提升中的作用。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沈阳、大连、丹东、阜新等多地法院到鞍山交流并付诸实践,也引起理论界和律师界的关注。(文 严怡娜 黄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