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在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放仪式,在沈阳居住的台湾同胞金先生成为辽宁省第一个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9月1日,沈阳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理工作正式启动。为方便申领办理,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27个受理点。第一个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金先生在沈阳经商多年,此次成功申领,为其今后在沈阳工作、生活带来了更大便利。
根据规定,港澳台居民需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记者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