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驾驶人无身份信息、行车证和车辆号牌,行驶、停车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违法载客,极易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对其进行整治又无法可依。今后,这种乱象将在铁岭市得到有效遏制。日前,《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公布,将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也是辽宁省率先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法规。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目前,铁岭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小型电动汽车保有量达24万辆。在方便出行的同时,电动车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难题。《条例》共31条,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处罚、报废等全链条都作出了严格、具体、可操作的规定。(记者 狄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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