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殡葬服务秩序的通知》(民事字〔2020〕9号)及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疫防经发指发〔20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充分认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及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殡葬工作实际,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殡葬管理工作,全面恢复我市殡葬服务秩序,确保民生保障有力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殡葬领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思路,深入研究、科学制定管用有效的务实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提升殡葬管理水平,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殡葬服务。
二、稳步有序恢复殡葬服务项目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人员流量承载能力及服务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对遗体告别、守灵等室内密闭空间服务项目,要在场地内设定前后左右间隔不低于1.5米的地面标识,人员严格按照地面标识站位,控制入场人数及人员密度,缩短遗体告别仪式等殡仪服务时间,实行预约登记、室外分散等待,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要大力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积极推广网络祭扫等线上服务方式,强化线上服务安全管理并提升文化含量,增强线上服务对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大遗体接运车辆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出车记录及运行轨迹的全面监控,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和消毒,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体温测量,口罩及护目镜佩戴,减少与丧属近距离接触,以及限制随行丧属人数(每车不超过2人)、随行丧属扫描健康通行码并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制度规定。
三、从严从细落实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凡进入殡葬服务机构者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足量配备医用口罩、消毒液及必要的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建议配置自动人脸体温筛查安检门,实现人员信息自动筛查、数据即时存储、重点人员实时追溯。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对来访人员要采取预约登记、错时错峰办理、分散就座等待、减少停留时间等措施,有效防止人员聚集。做好室内服务区域、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电梯间等区域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尽量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实行食堂分流就餐、就餐人员单人单桌就餐制度;增加洗手间公共台面、门把手等重点部位消毒频次;倡导少乘坐或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必须佩戴口罩;取消室内公共吸烟室,减少交叉感染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疫情期间减少安排工作人员外出,严禁安排工作人员赴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出差。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值守制度,设置应急处置区域,配备应急物资,及时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遇有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四、全力以赴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保障
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群众,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坚决扛起领导责任,在本地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引领和推动殡葬服务机构落实好服务和日常管理各项工作。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加强对市级殡葬服务机构的全面领导,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殡葬服务秩序有序恢复。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机构内部疫情防控领导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具体防控和服务管理方案,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确保服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机构自身平稳运行。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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