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启动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清理工作
2020-06-25 16:05:2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才能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

  6月至9月末,鞍山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此次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重点解决10个方面问题。

  全面审核常住人口。自6月起,公安机关将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上门见面采集与电话、网络等不见面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逐人、逐户核对全市常住人口信息,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

  清理整顿应销未销户口。凡已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定居、死亡人员等应当按照规定注销户口,没有注销的,户主或其亲属应在公安机关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期间,主动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应销未销户口的,也将及时进行核实注销。

  清理整顿无户口人员。因超生、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未落户口的婴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其他无户籍人员(具有中国国籍)应于户口整顿期间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依法登记户口。对无户口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5号)要求,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办理户口登记。

  清理整顿未办理身份证人员。凡是年满16周岁未到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要在户口整顿期间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凡持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的居民,应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将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重复、虚假户口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清理人户分离、空挂户信息。人户分离、空挂户,即实际居住地址与户口登记住址不一致的居民(仅限城镇居民),应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地址变更或户口迁移手续。

  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如出生日期、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非鞍山市户籍,来鞍山市务工、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均应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均应申报出租房屋登记。流动人口本人(或用人单位)、出租房屋房主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

  清理集体户口信息。不符合集体户口登记条件的,要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进行集中清理;集体户口中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将户口尽快迁出。

  征集户口问题线索。广大群众应积极参与到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来,主动做到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信息、材料,发现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可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鞍山市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及时查看和核对自己户口登记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民警可能会利用晚上、节假日、休息日等时间,采取上门见面或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与居民联系或到居民家中进行登记核对,如有公安民警联系到本人,请居民在确认其身份后,主动核对申报户籍登记信息。(文 孙辉  王兰)

  鞍山市公安各县(市)区局户口整顿咨询服务电话

窗口名称

联系电话

鞍山市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5555450

铁东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2265033

铁西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8077979

立山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15724633910

千山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2418325

高新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5291228

经开分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8417277

海城市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3322065

台安县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4891615

岫岩局户口整顿小组办公室

0412-782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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