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7月14日,沈阳市政府召开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新闻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学习宣传好民法典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宋军
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带头学习宣讲。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沈阳市司法局认真履行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联合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教育局,立足实际、深入研究,明确重点、细化分工,研究制发工作方案,在沈阳市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
沈阳市司法局局长王佩军进行新闻发布 摄影 宋军
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是在宣传民法典的过程中,立足工作职能,紧密结合中共沈阳市委中心工作,找准民法典为沈阳发展纾困解难的切入点,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沈阳市将广泛开展全社会民法典普及宣传,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有效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自媒体及主要街路、居民小区、农村大院、公共场所宣传阵地,特别要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通过开设专题节目和栏目、张贴宣传标语、挂图等方式,推动民法典宣传深入基层、全面覆盖。
沈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高丹进行新闻发布 摄影 宋军
各地区、各单位要找准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与服务沈阳发展的切入点,将民法典实施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与“疫后综合症”防范应对相结合,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文明城市及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务实举措保障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到位,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信息化学习与传统学习相结合模式,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学习系列宣传宣讲活动。民法典宣传要注重引领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找准百姓的期待和需求,突出重点、分类施教,让全社会成员在潜移默化的宣传中有收获、有提升。民法典宣传要创新举措,强化载体,采用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运用公园、广场、公交、地铁、出租车广告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阵地载体,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文 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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