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4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因应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发展新形势,特别是大连市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新情况,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生产生活正常化,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经省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总指挥部的要求和规范,迅速切断疫情蔓延的渠道和链条。各地各部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严的措施、快的行动遏制疫情蔓延。大连以外的13个市要实施科学精准防控,严格落实省总指挥部关于域外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和办法,建立完善闭环管理体系。加强对大连来(返)本市人员的管理服务,即日起对来自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对来自大连市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各市决定是否实行居家观察和观察时长,如无证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对7月14日起来自大连市的人员,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分类管理,需要集中医学观察的,至到达本市后满14天为止。对大连市提出协助调查要求的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按照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冷冻车间流入本市的货品,进行全面追溯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采取下架、封存、销毁等处置措施。
二、强化人员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和扩散。大连市要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禁止离开本市;低风险地区人员如非确有必要暂时不要离开大连;对于本市以外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提出协助调查要求,提供人员信息。省内其他各市人员如非确有必要,原则上暂时避免前往大连。大连市要对铁路、民航、公交等实行交通管制,严防疫情向外输出和扩散。
三、严防境外和域外疫情输入,坚决杜绝疫情扩散风险叠加。坚持境外、域外、省内疫情同步防控,积极应对境外“带疫解封”和省外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带来的防控压力,坚决防止顾此失彼、风险叠加。严格落实省总指挥部颁布的关于境外、域外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规范,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不断织密织牢防控网络,持续加强闭环管理。对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辽人员,坚持测温扫码等排查手段。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量减少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科学把握疫情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抓紧抓实抓细专业面防控、社会面管控和个人防护等各项常态化措施,最大限度维护来之不易的复工复产复市复商良好局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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