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高华庚报道 7月29日,记者从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以来,锦州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和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在实施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过程中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春季施工难度较高等不利因素影响,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修复区域芦苇长势良好,达到设计标准。截至7月1日,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共建设生态海堤1000米,拆除人工堤坝3670米,疏通潮沟9317米,种植芦苇37公顷,恢复滨海湿地区域190公顷,在线监测站进入安装调试阶段。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延期、施工入场时间滞后、工程机械施工难度增加的不利条件下,锦州市尽可能压缩工期,潮沟疏通和微地形改造与芦苇种植齐头并进,取得了明显效果;创造有利条件,加固临时设施,并利用洒水车辆定时降低因微地形土壤盐度过高给芦苇发育造成的不良影响。
目前,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已进入维护期。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下一步,凌海市将逐步提升芦苇种植区域盐碱度,加强种植区域的日常养护,确保芦苇成活率。对微地形区域进行修整加固,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微地形的形状和高程;在临时设施拆除过程中,利用围堰的土方量增加微地形数量,同时种植芦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