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8月3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惩戒工作会议,对全省7名检察官、15名法官惩戒事项进行审议并票决,最终对18名法官、检察官提出惩戒意见。
这是辽宁省实施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首次实践,对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现终身追责具有重要意义。
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8月。4年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惩戒制度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完善惩戒工作制度、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惩戒制度的实体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并探索建立了法院、检察院系统监督发现机制、各级党委政法委惩戒事项评估机制和省委政法委统筹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惩戒事项,扩大了惩戒线索来源。
7月29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换届大会召开,宣布了新一届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惩戒委员会新章程等系列制度文件,标志着新一届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正式组建完成。同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分别对省法院、省检察院提请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单独审议,形成了审议意见。7月31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省法院、省检察院提请的审议事项进行集中初审,形成工作意见。
为确保惩戒工作客观、公正、准确,惩戒工作会议采取逐人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由辽宁省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辽宁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分别逐人汇报惩戒事项,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逐一对应提出初审工作意见,与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进行了票决。(文 宋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