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财政厅修订采购文件范本 规范采购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提升辽宁省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政府采购文件范本使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近日,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文件范本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范本融入了财政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以及采购意向公开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辽宁政府采购网是辽宁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唯一媒体。结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实际,范本涵盖了采购信息公告、采购文件、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合同等25个类别内容,同时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等政策功能写入范本,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落实。并要求各市财政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本地区信息发布和范本执行工作,确保全省统一标准。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及时更新范本内容,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行为。( 记者 唐佳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