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辽宁省司法厅戒毒局日前按照省司法厅党组的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中心工作大局,把“抓收治、稳生产、保运转”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戒毒人员收治工作。
辽宁省司法厅戒毒局按照国家禁毒委、司法部有关部署要求,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接收环节安全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戒毒人员接收工作;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期间戒毒人员收治工作方案》,对疫情期间戒毒人员收治体检、手续办理流程、隔离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积极商请省禁毒办牵头,公安、司法两系统召开联席会议,就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戒毒人员投送和接收工作进行协商,确定接收单位;与辽宁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联合下发《关于有序恢复疫情防控期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和收治工作的通知》,对从严从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戒毒人员投送和收治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为公安戒毒所、司法行政戒毒所在投送接收工作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创造了条件。
公安机关向司法戒毒所转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14天内观察体温监测记录等证明材料;接收时,对戒毒人员再次体检测温;交接过程中,双方交接人员均着防护服、护目镜并带口罩;指导各戒毒场所加强新收戒毒人员隔离专区管理,确保接收、防护、隔离、流转各环节顺畅衔接。截至8月5日,司法戒毒所已顺利接收11批次共计305名戒毒人员,保证了接收戒毒人员场所习艺生产项目正常运转。
接收新收治戒毒人员的场所严格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落实“三防一安全”工作要求,加强新收戒毒人员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场所安全工作;对新收戒毒人员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设置隔离专区,实行独立楼层、单独管理,严禁与其他戒毒人员接触,入所隔离观察不得少于规定期限,做好每日测温、通风消杀等防疫工作;做好新接收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戒治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文 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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