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理性消费谨防促销套路
2021-01-01 17:00:5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宋殊君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21年元旦已至、春节将至,网络购物也迎来消费高峰。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理性地进行网络购物消费,积极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面对促销勿冲动

  节日期间,消费者面对电商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容易产生冲动消费的行为。对此,省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要先了解商品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

  同时,消费者应当对比同一产品不同时期的价格,不要被个别网店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切莫轻信部分电商的“特价”“清仓价”宣传,或者只看直播视频、促销图片,就被产品的不实宣传所迷惑。消费者应货比三家,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收到货物时,消费者也应仔细查看商品,核对票据无误后再“确认收货”。

  网购食品需谨慎

  消费者网购食品时,首先要谨慎选择电商平台,选择具有资质、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平台;其次要谨慎选择店铺,注意查看店铺是否公示营业执照、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再次要注意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多关注跨度时间较长的“追加评价”。最后,消费者要注意与店铺沟通确认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尤其是促销类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理性认识直播带货

  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惊人”的直播效果时,不要被“哄抢”氛围冲昏头脑,要量需而入。

  消费者切莫迷信流量或贪图价格便宜而盲目跟从消费,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电商,此类电商经营行为相对较为规范,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也有较高的保障。

  此外,消费者不要相信含绝对化用语的商品宣传,下单前应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消费者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保留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购物页面、快递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

  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文 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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