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安:打击13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2021-01-27 18:26: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19年以来,鞍山市公安局瞄准改善全市融资环境总目标,建立新机制,探索新举措,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支队,连续两年开展“追月”行动,针对13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综合运用“逐一谈、全力追、高压打”,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一:某油气公司特大骗取贷款案

  2020年6月,某银行向鞍山市公安局反映,某油气公司以虚假预期应收账款作为质押,骗取某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5亿元,且拖欠贷款利息3000余万元。

  鞍山市公安局立即抽调15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专案组民警辗转北京、盘锦、沈阳、淄博、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以及全国百余家银行,调取财务流水上万条,清理企业账目、财务报表等簿册百余本,全面查清了某油气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朴某某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5年4月,朴某某因背负巨额银行贷款和外债无力偿还,后朴某某以实际控制的某油气公司为主体,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夸大企业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以虚假的预期应收账款作为质押,骗取某银行贷款2.5亿元。

  目前,朴某某及其财务总监李某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案例二:田某某等人系列贷款诈骗案

  2020年4月,鞍山市公安局通过对市内银行进行广泛走访调研,摸排深挖一条重大线索,成功侦破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系列贷款诈骗案。

  经查,2015年11月,某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田某某为谋求职务晋升和个人利益,单独或者授意信贷客户经理王某,先后伙同鞍山某服装公司实际控人董某、鞍山某经贸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某,以虚构的不动产抵押物作为担保,通过制作虚假的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并编制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产品购销合同等证明材料,欺瞒某银行贷款审批部门和领导,先后三次从某银行诈骗贷款共计2700余万元。

  目前,田某某、董某、季某、王某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案例三:杜某某骗取贷款案

  2020年9月,鞍山市公安局根据某银行反馈信息,成功侦破一起借用多名养殖户身份顶名骗取贷款的恶性案件,并及时有效遏制一起群体信访事件发生。

  经查,2014年至2018年间,台安某养殖公司经营者杜某某为维系资金缺口和偿还巨额外债,以实际控制的养殖公司等四家企业为担保单位,与某银行签订“1+N”模式贷款担保协议。随后,杜某某在公司员工、亲属朋友、乡亲邻里中以拉人头方式找到30余人,骗取相关人员信任,为其冒充养殖户身份向某银行顶名贷款,先后骗取某银行贷款19笔,共计270余万元。

  贷款逾期后,某银行依据贷款合同对顶名者提起诉讼,造成多人向多个部门投诉和举报,在台安当地引发恶劣影响。

  目前,杜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文 刘铁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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