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举办第二届服务业开放创新峰会暨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发布大会
2021-03-29 17:32:0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李玥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沈阳市沈河区在总结2020年服务业大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融入金融、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元素,推出沈河区服务业开放创新大会2.0版本。

  3月30日,由中共沈河区委员会和沈河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21年沈河区第二届服务业开放创新峰会暨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发布大会在沈阳举行。

沈阳市沈河区举办第二届服务业开放创新峰会暨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发布大会_fororder_沈河1_副本

峰会海报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四城“云对接” 共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本次大会以“创新开放新格局 数字引领新经济 场景赋能新生态”为主题,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的形式,邀请沈阳都市圈内金融、文创等相关新经济企业代表175家,和来自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分会场的60家金融、文创相关新经济企业,与省、市、区政府相关领导共同探讨和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关键引爆点,以及推动前沿技术落地、加速创新企业发展、实现产业化应用的重要手段。

  沈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机会清单》和《沈河区产业政策十五条》,面向全国发出诚挚邀约,诚邀企业合作共赢。这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开放与合作”,面向海内外发布场景需求清单,推动城市发展从“给优惠”向“给机会”转变,不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集聚国内外企业、技术、人才资源,塑造沈河区引领场景招商、开放合作、机会分享的示范引领形象,承接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区”的使命与担当。

  据了解,沈河区金融体系完备、商贸繁荣活跃、历史文化厚重、旅游资源丰富,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45%,商贸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23%,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占全市32%,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和较为完善的发展基础。

沈阳市沈河区举办第二届服务业开放创新峰会暨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发布大会_fororder_沈河2_副本

沈河区街景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体系完备 区域性金融中心优势明显

  自1991年起,沈河区致力打造金融集聚区,近三十年来已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825家,传统持牌金融机构共计588家,汇聚了全市近70%的中资银行、69%的外资银行、71.6%的保险机构、65.7%的期货机构。

  同时,沈河区拥有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8家要素市场、沈阳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4个金融服务平台和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有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局”、辽宁宁生银行协会等6个金融行业协会组织及5.7万名金融从业人员。

  近三年,沈河区金融业增加值平均增幅6.4%,金融资产达到2.5万亿,占全市的80%。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沈河区金融业仍然保持“逆势增长”,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33亿元,增长2.9%;实现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0.95万亿,占全市的52.5%;贷款余额1.13万亿元,占全市的58%,形成了较为坚实的金融基础和较为完善的功能体系。2013年12月23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被明确定位为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

  另外,沈河区还有在建和建成高档商务楼宇超过70座,建筑面积900多万平方米,多层次打造了新金融业态特色楼宇,为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空间。

沈阳市沈河区举办第二届服务业开放创新峰会暨金融和文创“两个中心”场景发布大会_fororder_沈河3_副本

热闹的沈阳中街步行街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文化赋能 打造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

  沈河区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沈阳故宫、见证近代东北历史的张氏帅府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89处,占全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近2/3。马家烧麦、老边饺子等11处传统老字号扎根沈河区,辽宁大剧院、奉天城韵九门里文化产业园等12个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建在沈河区。

  特别是随着沈阳中街作为首批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和盛京皇城入选国家5A级景区创建行列,沈河区又谋划建设了中央里、盛京不夜城、民国大院、中晨电影小镇等一大批文化产业项目。

  2020年,沈河区立足自身优势,进一步突出文化赋能,举办了2020“文化+”助推沈河新动能发布会,实施“文化+”战略,开展了“六个一批”工程,形成了“一核两带四区”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2020年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71.9亿元,占全市的32%,占全区GDP的7.4%。

  下一步,沈河区将进一步强化“产业链”思维,突出“生态圈”建设,围绕“集聚、创新、开放”丰富金融有效供给;围绕“纵向延伸挖内容、横向融合构生态”,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升级,不断提升沈河区金融和文化的集聚力、引领力、带动力、辐射力和产品力,更好地融入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文 常成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