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4月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宣布从4月30日起正式应用公安电子凭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驾驶证。此举实现了辽宁公安电子凭证应用“零的突破”。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周青杰
据了解,公安电子凭证是指,辽宁省常住人口用手机下载、登录应用程序“辽事通”,经过实人认证后,按步骤申领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驾驶证。证件申领成功后,在一定的场合使用时具有实体证件的同等效力。
辽宁省从2020年11月启动电子凭证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依托“辽事通”APP开通身份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2021年1月29日,辽宁省又开通了驾驶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经过试运行,现在已经基本具备了推行和广泛应用的条件。
在4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宣布,从4月30日起,辽宁全省将正式推行公安电子凭证。同时,电子身份证及电子驾驶证的详细使用方法也在会上公布。
身份证电子凭证可以应用于旅馆住宿登记。居民在省内住宿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时,可现场通过实人认证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电子凭证,作为登记入住凭证。电子驾驶证则适合民警路面检查和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违法行为。
居民按照自愿原则办理驾驶证电子凭证。在辽宁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除面包车外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驾驶人,登录“辽事通”APP进行实人认证,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值得一提的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按照法律规定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不得单独作为实体制式证件使用。
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在两个场景应用。在路面查验方面,民警执勤执法检查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件时,如驾驶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允许其出示驾驶证电子凭证,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对其进行处罚。
在违法处理方面,民警现场查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符合可给予口头警告、警告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允许其出示驾驶证电子凭证,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民警通过核实,驾驶证状态为暂扣、扣留、超分、吊销、注销可恢复、注销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目前,手机应用程序“辽事通”已经汇聚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等各类“电子证照”353种,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凭证、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第一批居民电子身份凭证,将率先在全省2059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1926个基层派出所、16000余家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使用,进行身份信息核验、办理住宿、驾驶员信息查询、医院挂号缴费等场景应用,这也标志着“一机在手,走遍辽宁”即将成为现实。(文 周青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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