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 鞍山谋划储备农业重点项目174个
2021-06-18 18:36:0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到2025年,鞍山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十四五”时期,鞍山共谋划储备农业重点项目174个,总投资394.88亿元。

  6月16日,鞍山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贵林介绍了今年以来鞍山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积极成果,以及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十四五”的总体安排。

  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鞍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了编制工作。按照规划,鞍山将稳定粮食生产,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31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设施农业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0万亩以上。

  在农业产业布局上,鞍山寻求新发展,支持台安县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海城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岫岩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围绕现代农业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全产业链,形成百亿级的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鞍山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将达到80个。

  在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寻求新模式方面,鞍山重点建设形成鞍山南果梨、鞍山花卉、台安肉鸭、岫岩食用菌、鞍山设施农业等5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鞍山南果梨等国家区域公共品牌,打造鞍山君子兰、岫岩香菇等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品牌。

  此外,鞍山在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上寻求新成效,将用5年时间再建成30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

  现代化开局起步平稳良好

  今年初,鞍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30余项硬措施,为保证今年鞍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鞍山强化粮食生产责任,防止耕地“非粮化”,保证耕地面积稳定在407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315万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296万亩以上。

  在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及发展特色产业方面,鞍山围绕粮食生产、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公司+农户)、屠宰,加强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建设“鞍山南果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此外,鞍山还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统筹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和市级资金补贴政策,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继续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和“南果梨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健全和规范各级农膜回收利用台账,确保实现农膜年回收率80%以上工作目标。

  截至目前,鞍山市农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开局良好,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15.6亿元,同比增长5.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44元,同比增长10.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年初以来,鞍山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救助保障,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鞍山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产业发展作为推动有效衔接的着力点,强化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开展好“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鞍山及时拨付资金,做好投入衔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基础,保持总体政策稳定,将市本级2021年预算内扶贫资金5310万元在市人代会通过预算后两周内拨付到县(市)财政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效、扶贫贴息资金、兑现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

  此外,鞍山还强化动态监测,完善工作体制,建立了村组月入户走访、行业季数据比对、乡镇季入户核实和分析研判、县级最终审核确定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动态识别机制;同时,完善鞍山精准帮扶微服务平台APP功能模块,采集关联监测户数据信息,实行数字信息化动态管理。(文 董楠楠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