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检察院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
2021-06-24 19:35:3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近日,鞍山市检察院联合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公安局在华育高新区学校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倡导“无毒青春、健康成长”理念,引导同学们预防毒品危害和识破毒品陷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鞍山市检察院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_fororder_图片2_gaitubao_550x300

鞍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赵维特为学生讲解毒品的危害 摄影 姚晓滨

  鞍山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鞍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干警来到华育高新区学校,分设两个会场进行宣传。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赵维特用通俗易懂的讲解和活生生的案例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更要懂得维护自身安全,进一步提高学生们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在赵维特的带领下,全体师生进行了宣誓。

  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禁毒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构筑拒绝毒品的牢固防线,切实增强自身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贡献青春力量。(文 姚晓滨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