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部分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的通告
2021-07-25 15:30:5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患者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经我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论证,并报请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现将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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