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21年以来,鞍山市公安局瞄准改善全市融资环境总目标,将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启动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猎鹰”专项行动,累计协助清收不良资产12.64亿元,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的发展。
专项行动中,鞍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击重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集中开展防范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宣传活动,着力清缴一批恶意逃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
一是强打击促“治”。鞍山市公安局组织打废债支队、经侦支队牵头成立打击专班,加强线索核查,坚决依法打击骗取贷款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共立案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
二是严清收促“效”。鞍山市公安局秉承“应清必清”的工作标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以案促收”的震慑作用,通过高压严打态势,推动金融机构自主清收和民事诉讼清收。
三是全举措促“防”。鞍山市公安局把打击逃废债工作作为推动法治鞍山、诚信鞍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会同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业务培训会,利用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
案例一:侦破贷款诈骗案,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2021年5月,鞍山市公安局雷霆出击、快侦快办,成功侦破唐某贷款诈骗案,帮助银行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堪称以打促治的典范。
经查2017年下半年,海城某挂车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为偿还其个人民间借款及银行贷款,伙同鞍山市某板材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并授意公司会计朱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购销合同等材料,非法取得贷款500万元(含50万元保证金)。2021年5月,鞍山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开始立案侦查。专案民警克服疫情影响,将唐某从营口劝返回鞍、主动投案,通过法律政策攻心和刑事手段攻坚,深挖出唐某隐匿会计凭证的犯罪行为,促成本案挽回全部经济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朱某、王某已移送起诉。
犯罪嫌疑人(中)归案 供图 鞍山市公安局
受害方代表(右)给警方送来锦旗 供图 鞍山市公安局
案例二:不到1个月即查明涉案1500万元骗贷案
2021年10月,鞍山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用时不足1个月,成功查明一起涉案金额1500万元的骗取贷款案件,并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9月,鞍山市公安局接到移送线索称,鞍山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王某某存在骗取贷款行为。对此,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全面排查公司财务流水、业务报表、财务报表、负债清单等账簿,成功固定虚假的财务报表、购销合同、审计报告等证据,查实了王某某未实际履行借款合同,并将贷款用于偿还民间个人借款和转借他人牟利的犯罪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 刘铁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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