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安召开深入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暨防风险、创枫桥、强基础工作推进会
2021-10-29 15:24: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0月28日,鞍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暨防风险、创枫桥、强基础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商大顺主持。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刚出席会议。

鞍山市公安局召开深入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暨防风险、创枫桥、强基础工作推进会_fororder_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刚(中)在推进会上讲话 摄影:董楠楠

陈志刚(中)在推进会上讲话 摄影 董楠楠

  会上,海城市局围绕警务机制改革做了汇报发言,现场播放了《依托“一体两翼”推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警务新模式》汇报片,通过视频开展了突发警情处置的模拟演练;台安县局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了汇报发言;现场还播放了千山分局关于汤岗子派出所争创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专题片。最后,陈志刚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海城市局、台安县局、千山分局的经验做法十分值得大家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有三点需要准确把握:一是传承性,必须尊重历史规律、地缘因素,循序渐进、厚积薄发;二是实用性,必须牢牢把握“实用”这个初衷,所有改革措施必须好使管用;三是创造性,必须做到通盘考虑,既要把当下的“干劲儿”卯足,更要把未来的“后劲儿”留足,确保高质量布局、可持续发展。

  关于“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强调,情报信息引导警务工作已成为全国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公安机关必须抢时间、赶进度,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以“情指勤舆+N”为架构,横向联通警种部门,纵向贯通派出所,逐步推动实现“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要更加注重“四个化”:一是更加注重“一体化”,增强警务运行“合力”,在数据信息、工作平台、网上网下等方面,把握好“合成”两个字,发挥情指中心龙头作用,通过横向协调、纵向贯穿、一体联动,整合警种资源手段,让各单位、各部门拧成一股绳,把警务工作想周全、做周全;二是更加注重“科技化”,提高警务工作“能力”,在指挥决策、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方面,把握好“快速”两个字,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的革新,推动各项警务工作的有机融合、高速运转;三是更加注重“精细化”,激发警务机制“活力”,在技术支持、信息服务、战略支撑等方面,把握好“精准”两个字,通过在信息资源、政策机制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让每一个基层所队、每一名基层民警都智能起来,让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支点都活起来;四是更加注重“实战化”,彰显警务应用“效力”,在实战运行、制度养成等方面把握好“规范”两个字,紧盯防范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常态化打击整治等工作,用实战去总结规范、用成果去检验规范、用养成去固化规范,让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关于防风险、创枫桥、强基础工作,会议强调,派出所作为公安工作最前沿阵地,必须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来抓,树立“可防可控”理念,从根源上破解瓶颈难题,重点是提高“三个力”:一是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抓手,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学好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早发现预警、全过程干预、勤调处化解”要求落实好;二是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要素管控能力,以“人”为中心,抓好日常动态管控,防患于未然;三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创新警民联系、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真正把群众力量发动起来,把基层治理工作做扎实。

  鞍山市公安局党政成员、各部门“一把手”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局、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各室、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全市派出所同步在线收听收看。(文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