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下好“一盘棋”
2021-12-28 19:23: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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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杨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12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司法厅召开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戒骄通报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辽宁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齐延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辽宁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高长海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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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戒骄通报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 摄影 杨薇

  王戒骄介绍道,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为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责成辽宁省司法厅起草《辽宁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6月30日,《实施方案》以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县人民政府按要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省、市、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研究本地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调整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主任委员由省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王戒骄提到,为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辽宁省司法厅按照“立、审、监”模式分设办案机构,于10月开始试运行,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了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窗口。经报请辽宁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辽宁省政府统一履行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辽宁省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辽宁省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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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齐延春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摄影 杨薇

  为下好全省改革“一盘棋”,辽宁省司法厅多次召开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并派出督导组到沈阳、大连等市及县(市、区)督导改革推进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每半个月进行调度。截至11月30日,除本溪市,辽宁省其他13个城市已于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完成集中行政复议职责,13个市均出台本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也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王戒骄强调,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在履行好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畅衔接的工作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内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建议的主渠道作用。

  此外,新闻发布会还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变化、行政复议机构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以及如何做好改革后续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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