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经济开发区、牌楼镇吹起菱镁产业转型升级号角
2022-01-09 16:13:3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赵春晓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菱镁产业发展已经进入到瓶颈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趋同、产业链条缺失、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凸显。近日,辽宁海城牌楼镇党委、政府发出行动令,菱镁产业必须痛下决心,坚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走转型升级的新路子,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的总体生态格局。

鞍山海城经济开发区、牌楼镇吹起菱镁产业转型升级号角_fororder_打造绿水青山 摄影董楠楠

打造绿水青山 摄影 董楠楠

  据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中共牌楼镇委员会书记李鹏飞介绍,辽宁省政府将菱镁产业提升到了省级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布局。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海城市牌楼镇调研菱镁产业发展现状。2021年2月22日,鞍山市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正式在牌楼镇揭牌成立。2021年4月2日,鞍山市委出台了《关于把海城市牌楼镇建设成为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的意见》。政府的支持、现实的要求、企业的需要、群众的呼声,都表明菱镁产业转型升级是时不待我。

  首先,企业转型升级,就得向世界看齐。根据世界经济走势、菱镁产业未来发展形势,海城经济开发区进入了“区镇合一、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区镇合一”就是把海城经济开发区和牌楼镇深度整合,使两个地区能够同时享受省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一区多园”就是在整合海城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和牌楼镇辽宁菱镁新材料产业园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海城市英落镇、马风镇、八里镇及岫岩县偏岭镇的涉镁产业和园区也整合进来,实现菱镁产业的集中统一规划、管理和发展,同步享受相关产业优惠政策,最终将整合后的新园区打造成为一个产值达千亿元的世界级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

鞍山海城经济开发区、牌楼镇吹起菱镁产业转型升级号角_fororder_电熔镁数字车间 摄影 董楠楠

电熔镁数字车间 摄影 董楠楠

  其次,在推动“区镇合一、一区多园”发展模式中,海城经济开发区和牌楼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全面实现“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十四五”奋斗目标。 

  在总体规划方面,海城经济开发区坚持“一个布局”,就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遵循,合理拓展各个产业园区的空间,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建设理念,突出规划建设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把整合后的大园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富有发展活力、面向高科技转型、具备示范引导作用的新型现代化园区;全面实现转型升级的项目化、事项化管理,既要发掘新项目、又要提升老项目;坚持科技牵引转型发展,加快关键和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和社会投入为辅的基础创新投入体系。

  李鹏飞表示,在坚持重点产业同步转型升级中,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是重点,全面推动牌楼镇菱镁、滑石等关联度高的产业协同发展、共同升级是目的,要坚持菱镁产业的复合式发展,做强镁质耐火材料,发展镁质建筑材料、镁质化工材料、镁合金材料等非耐火材料产品,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深挖增值空间,推动产业发展持续向好向优,最后将菱镁企业做大做长做特做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城经济开发区将继续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的总体生态格局,逐步实现生态治理投入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总体生态环境一年比一年好,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将把降碳作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全面转换。

  今年为企业转型升级的最大准备,就是鼓励企业实施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和余热发电,大力整治“两高”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菱镁园区清洁能源建设,加快矿山修复进度,实现环保监测全覆盖,扩大植树造林面积,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强河道和大气污染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文 张士龙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