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践行为民司法,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市区两级13个院获评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8项重点工作受到国家级表彰,139个集体、个人获国家、省级荣誉。扛起辽宁检察“头雁”的责任。
强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建设。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5755件33956人、审查起诉案件39726件48308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和暴恐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黄赌毒、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犯罪和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案件。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110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78件,追捕、追诉128人。着力“打伞破网”,起诉涉黑恶“保护伞”18人。着眼长效常治,提出检察建议143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5条意见,形成“1+17”制度保障体系。对涉案企业家“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监督清理各类涉企“挂案”“积案”367件。建立涉企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民事行政办案时限平均压缩20%。深化知识产权刑、民、行三合一改革,在全国率先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以担当的精神承担起沈阳市企业上市无犯罪记录查询任务。在创业园区、商协会等创立17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组建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建立“企业家会客厅”,定期发布“法治营商天气预报”,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
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692件案件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和解。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全市千余名干警下沉战“疫”一线,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开设“法律微课堂”,法治教育受众达90余万人次。
务实加强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通过支持起诉、监督执行,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开展“两个帮扶”,助力140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在全省率先实践“职业禁止令”“督促监护令”“事实孤儿认定”等制度,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切实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5个专项监督,查办各类损害环境资源案件1498件。开展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等专项监督,查办各类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127件。开展加油站等特殊场所公共安全等问题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137项。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6件、撤案530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08件,纠正漏捕、漏诉65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8件。监督纠正“减假暂”提请不当1663人。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00人,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4件35人。蒙冤入狱七年三个月的郑某某刑事申诉案经我院监督改判无罪,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做强民事检察。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60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8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3件。针对民事执行违法和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519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28件。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89件,提请抗诉10件,发出检察建议50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8件。化解行政争议64件,有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开展18项专项监督,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6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56件,行政机关已整改2349件。在全国率先研发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入选“2021年度全省十大法治新闻”。
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筑牢忠诚、守护正义”模范支部创建、“忠诚铸魂——做新时代优秀检察官”等六大系列主题活动,创新推动“党建+”工作模式,引导干警在细照笃行中筑牢政治忠诚。
夯实检察履职基础。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检察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13人担任全国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7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调整配备基层院班子成员89名,建强了基层院“排头兵”方阵。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完成了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构建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主体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持续深化刑事速裁、捕诉一体等检察改革,巩固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成果,有效实现办案质效的同步提升。
打造优秀检察文化。从强化理想信念、塑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入手,建设以“厚德崇法、励精守正”为内涵的检察文化。使文化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滋养检察队伍,增厚检察底蕴。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对基层院的政治巡察,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对22名违纪违规的干警给予党政纪处分,将“严”的主基调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100%。邀请代表委员260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为代表委员履职搭建平台。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294人次。为省内外律师提供异地阅卷和网上阅卷服务1343件次。拓宽12309平台检察服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35场,公开各类信息8.9万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回顾过去四年的奋斗历程,我们体会到: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才能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砥砺前行;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放到心中最高位置,办理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才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必须牢记宪法定位,始终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才能引领社会正义的风尚;必须夯实履职基础,始终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才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自觉融入“两个大局”,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服务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奋力走好新时代沈阳检察新的赶考之路,答好维护公平正义“履职命题”,交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合格答卷”。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围绕全市发展的主题、主线和十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眼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公正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创新沈阳建设。打造更深层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为民司法,用心用情办理好民生“小案”“小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深化对刑事立案、撤案、“挂案”“积案”等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减假暂”以及财产刑执行的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强化虚假诉讼、执行活动专项监督,促进依法公正裁判和严格依法行政。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沈阳市生态品质的提升。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十二个新突破”,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四类人才”培养计划。以“忠诚铸魂”“英雄文化”为牵引,培树检察文化品牌。
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办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精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为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在监督中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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