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新平台 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在沈阳揭牌
2022-01-12 11:54:4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冯薇薇

搭建新平台 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在沈阳揭牌_fororder_台办

揭牌仪式现场 供图 沈阳市台办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王巍):1月11日,沈阳市台办和沈阳市台商协会在三好街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联合举办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揭牌仪式,搭建创新经济新平台,汇聚涉台创新要素,打造对台发展新优势,实现对台工作新突破。

  辽宁省台办主任王冰和沈阳台商协会会长翟所容为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揭牌。沈阳市台办主任左志清出席活动并致辞。本溪市和铁岭市台办,辽宁省、沈阳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出席活动。

  设立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是沈阳市台办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沈阳市台办迅速行动,协调有关方面,推动设立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在沈阳振兴突破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将沈阳市委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变成生动实事。

  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借助东北地区唯一的海峡两岸青创基地的平台优势,致力于推动两岸经贸合作,强化对台招商和项目孵化,努力打造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的台商总部经济发展聚集地。目前,已有涉及商贸、养老、环保等领域的四家台企入驻。

  跨境电商体验馆借助沈阳打造数字经济的政策优势,汇聚台湾精品,通过台湾生活故事馆进行线上商品线下展示,培育沈台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左志清在致辞中表示,沈阳市2021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着力打基础、补短板、扬优势,推动沈阳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这些成就的取得,包含着广大在沈台胞台企的努力和付出。一年来,沈阳台商协会团结带领会员,为促进沈台经贸合作,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五年,沈阳市提出力争经济总量突破一万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一千亿、人口规模突破一千万人的奋斗目标,擘画了沈阳未来发展的蓝图。2022年,沈阳市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提出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等目标,重点做好十项工作。这些都为台胞台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发展机遇。

  沈阳市台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辽宁省委和沈阳市委对台工作要求,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胞台企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坚持“项目为王、招商为要、落地为大”,让更多台商台企从沈台经贸合作、融合发展中获利受益。

  台商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和跨境电商体验馆揭牌,为海峡两岸青创基地增加了新功能,搭建了新平台,开辟了新领域,引进了新业态,实现了新的创新突破,必将促进沈台青年创业交流合作取得新成就。

  为充分发挥青创基地功能,左志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发挥平台优势,打造项目孵化新引擎,让越来越多台青创业项目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融合双赢发展。二是发挥环境优势,打造台青创业新乐土,为台湾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创业平台。三是发挥产业优势,打造台青创业新高地。沈阳将把跨境电商体验馆打造成为沈台数字经济项目策源地,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助力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建设,把基地打造成同台湾同胞分享市场机遇、深化创业合作的新高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