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以“消费返利”为噱头欺骗老年人、非法集资上百亿元、门店遍布全国28个省市、受害者达10万余人的“老妈乐”案件影响广泛。其中鞍山400多名市民被骗约两千万元。日前,几十名“老妈乐”案受害者拿着锦旗来到鞍山立山区法院,感谢法院为他们讨回被骗资金。
受害人给法官送去锦旗 供图 鞍山市立山区法院
据了解,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局、检察院对案件侦查、起诉后,鞍山地区的“老妈乐”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由于这起案件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承办法官刘音重任在身,她首先没日没夜地仔细研读了摞起来将近一米高的卷宗。为了不放过任何细节,她还采用撰写阅卷笔记和画思维导图等方法,完整掌握了案件的全貌和各项细节。与此同时,刘音多次接待来访的“老妈乐”案被害人,了解情况。刘音下定决心要为被害人尽可能挽回损失,维护法律尊严及被害人权益。
由于情节复杂、涉案金额大,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刘音坚定“工作必须做到位,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工作理念,冒着疫情风险、不顾严寒前往北京查封银行账户。到了北京,刘音夜不能寐,经过多次努力沟通,终于将涉案的近二千万元的经济损失足额进行了冻结。这意味着,400多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将足额得到退赔。
最后经法院审理查明,鞍山市的四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年,并处罚金。法院依法责令四名被告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分别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629127元。
据了解,本案在案的投资人共455人,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2873513元,损失额为人民币18629127元,其中有的个人投资达97万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今年1月25日,已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群众拿回了被骗的资金。被骗的群众代表来到立山法院,送上锦旗表达他们的谢意。(文 张士龙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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