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购买退热药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取药
2022-03-18 17:51: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3月18日,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学良介绍,沈阳将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关口,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加大生活、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力度。

  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关口

  为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入口关,从1月17日开始,沈阳市对全市首站定点冷库实行市级政府集中监管。首站定点冷库专队作业人员实行“集中居住、集中就餐、集中作业、封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完成批批核酸检测和件件六面消毒,产品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辽宁省追溯系统,并随附沈阳市首站定点冷库“三证一码”后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同时,沈阳市进一步加严对非定点第三方冷库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目前,全市有在营业非定点第三方冷库60家,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单位6家、销售单位99家、餐饮单位15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对上述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独立存储、信息追溯、人员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重点人员集中管理、生产加工环节产品缓化前检测消毒管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年初以来,沈阳累计发现7家非定点第三方冷库存在储存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台账不健全等6类问题,6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人员核酸检测记录不规范、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冻食品混放等5类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零售药店“一规范、一流程、一清单、一导则”管理模式;于3月17日制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停售“退热类”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严格按照退热类药品范围对本企业退热类药品进行清查,并立即下架封存。有退热药需求的市民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取药。

  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各区、县(市)局开展对零售药店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坚决予以关停;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到位。

  加大生活、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力度

  沈阳将加强提醒告诫,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督促经营者特别是米、面、油、蛋、菜、奶等副食品的经营者,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合理范围,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防疫用品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有关规定,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进货成本的3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沈阳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类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加强巡查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沈阳还将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稳定。

  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李学良表示,农贸市场主办方应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公示板”,设置疫情防控工作台,安排专人值守,配备手消毒液;在市场公共区域设置“1米线”距离,专人监督进场人员测温、扫(验)码、佩戴口罩入场;加强市场内的通风、消毒工作,保证通风、消毒效果。同时,市场内从业人员应按要求接种疫苗,每周接受1次核酸检测,每日开展健康监测,佩戴口罩上岗。

  李学良提醒,佩戴口罩是最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的措施之一。市场内的从业人员和进出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务必要佩戴好口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