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4月1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进行安排部署。
日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辽宁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实施“四项机制、两项制度”,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和重点物资运输。
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 保障公路通道通行顺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每天投入6000余人次,24小时坚守公路一线,全力保障公路路网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主线严禁设置检测点,交通、公安、卫健等成员单位明确职责,规范检查点标识、装备、场区布设,统一工作流程和查验标准。
辽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服务区滞留车辆动态清零机制,限时处置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滞留和收费站口车辆拥堵问题;在服务区滞留车辆超过20台或存在滞留危化品运输车辆时立即启动预警,逐车清理;省内服务区连续8天实现滞留车辆动态清零,危险化学品车辆全部清零,累计清理滞留车辆1668台、危险化学品车辆40台,保障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运行服务功能。
全系统建立预警处置机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对收费站口车辆拥堵情况每日进行实时调度,指挥各地提高检测效率,强化拥堵车辆疏导。当高速公路主线拥堵超过500米,系统立即启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疏解机制,确保高速公路主动脉畅通。
各地严禁擅自关闭服务区,对各地因管控需要提出封闭的,必须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准,保障100公里内至少有1个服务区正常运行,50公里内必须有收费站运营。
目前,全省72个服务区有59个正常运营,295个收费站有175个保持正常运行,关闭的收费站全部设置绿色应急通道。全省14个市24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了固定及流动核酸检测点,为15118名过往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赢得了货车司机的普遍赞誉。
落实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制度 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成立全省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专班、化肥转运专班,组织调度省直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运输通行证等制度,全力保障农资、燃料、生活用品等物资运输畅通。
3月26日起,辽宁省实施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制度,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开辟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查验;通过向社会公示全省各地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公路检测点查验政策咨询服务电话,24小时回应货车司机及群众诉求;与邮政管理部门落实通行证互认制度,保障邮政快递车辆优先查验、快捷通行。
截至目前,辽宁省累计发放车辆通行证8.3万个,有4585台车辆的信息录入系统备案;建立与吉林省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通保畅协调机制,目前已圆满完成4批次运输保障任务,完成蔬菜运输3261吨;建立与山东、江苏、上海等省份的工作对接机制,积极组织公路水路运力,支援上海市的蔬菜等2300吨生活物资已开始起运。
辽宁省会同黑龙江、吉林两省建立化肥等农资运输转运保障制度和工作专班,解决营口港化肥压港及转运受阻问题,服务春耕生产需求;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化肥等春耕农用物资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制定发放化肥转运公路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组织232台应急运输车辆点对点保障化肥紧急运输;组织港口经营单位对承担化肥运输船舶优先进出靠泊和装卸,协调铁路部门调配铁路运力,全力保障化肥等重点农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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