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金融发展局:“人才贷”“人才投”为人才创业提供金融支持
2022-05-07 15:26:03来源:沈阳日报编辑:黄非责编:赵滢溪

  在5月6日召开的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就《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人才贷”和“人才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贷、做强人才投”,是在2021年市金融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沈阳市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金融支持实施细则》基础上提出来的。

  “人才贷”,是指人才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在符合金融机构授信条件情况下,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申报主体和申请流程为:借款人可以选择以个人或企业为主体向金融机构申办“人才贷”业务。获得“人才贷”资金的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核心技术团队领军人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创新型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发展要求。

  经认定后,获得“人才贷”资金的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创业项目可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贴息补助。补助标准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最高80%计算,补助期限累计最多36个月。

  “人才投”,是指在沈注册并开展经营的创业投资机构,向在沈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同时持有期满24个月。

  申报主体和申请流程为:在沈注册并开展经营业务2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当创投机构及其管理人取得中基协登记备案后,且实缴资本到位,对在沈成立5年之内的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单次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持有期满24个月后,创投机构的管理人可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货币投资额10%计算,补贴金额每个机构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刘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