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鞍山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陈超:执法公正的把脉人、守护者
2022-06-06 17:23: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冯薇薇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鞍山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陈超:执法公正的把脉人、守护者_fororder_陈超在核实每一个案件。供图 鞍山公安局

陈超在核实案件 供图 鞍山公安局

  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对人民群众充满无限的热爱和感情——这是鞍山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陈超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时的颁奖词,也是人们对他的褒奖词,更是领导、同事对他的赞许和肯定。

  53岁的陈超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侦查员、预审员,鞍山市公安局法制处劳教审批科副主任科员、刑事执法监督科副科长,鞍山市公安局预审处一科科长,鞍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综合室主任、支队长,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陈超长期从事法制工作,他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保持清正廉洁,具有极高的侦查、预审、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是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执法专家型人才。30多年来,陈超累计审核刑事案件15000余起,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违法违纪;指导破获省级、部级重大刑事案件120余起,其中1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全国各级法院经验交流经典案例,一起省督案件被省高法收录为经典案件,多次得到省、部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鞍山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陈超:执法公正的把脉人、守护者_fororder_陈超(右二)向同事们讲解案件的细微之处。供图 鞍山公安局

陈超(右二)和同事一起分析案件 供图 鞍山公安局

  “每到深夜,看着万家灯火,我就觉得自己也为鞍山的平安尽了一份力,觉得对得起党的培养、对得起人民的委托、对得起这身警服。”这是陈超每每在凌晨驱车办案时的真实感受。正是这种心系群众,忠于警魂的精神,驱动着他将一件件危害社会的案件办成铁案、精案。他常说,自己的岗位就是执法公正的把脉人、守护者。所以经法制支队审核的每一起案件,他都要亲自听取汇报,审查把关。他常说“案件无小事,再小的案件都关乎群众的利益,再小的错案都会影响公安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2021年6月,鞍山市铁东区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徐某与崔某、王某因琐事争吵,后发生厮打。办案单位认定徐某与崔某、王某互相殴打,对徐某作出了拘留十日并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徐某到鞍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申请行政复议,其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未对王某实施殴打,对原办案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

  陈超在听取汇报后组织办案民警一同观看现场视频,因视频监控距离案发现场较远且视频时间较长,经多次观看,反复推敲、仔细研判后,最终还原了案件事实,得出了徐某确实没有殴打王某的结论,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徐某拿到复议决定时高兴地表示:感谢法制支队还其公正,他和家人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陈超以深厚的专业功底、扎实的工作作风感染着每一名法制民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工作,如实受立案、执法监督、复议应诉等法制主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2021年,法制支队荣获集体三等功,支队共有8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奖励。

  陈超有诸多荣誉加身:新时代鞍山政法英模、鞍山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鞍山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5次;2022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陈超身上的荣誉承载的是党的信任、群众的托付、社会的正义、法律的尊严……(文 张士龙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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