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会议透露,2021年辽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277件,判处2687人,监禁刑判处率83.7%。其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62件,判处被告人1222人,挽回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
目前,辽宁法院在审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14件,今年5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公开宣判案件63件,涉案被告人有192名,形成严打高压震慑态势。
据了解,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打击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全省法院均成立领导机构,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判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全面惩处,准确惩处方针,严惩诈骗集团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最大限度彰显刑罚效能;强化纵深打击,对上下游关联犯罪及行业“内鬼”进行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犯罪帮助链条,铲除周边犯罪产业链,极大压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空间。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制定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辽宁高院将对外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案件侦、诉动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突出惩治效果;对内加强审判指导,对疑难、新类型、影响大的涉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进行提级管辖,提升初始案件质量。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法律适用,敦促被告人交代赃款去向,促使主动退赃退赔;同时探索建立健全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确保涉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以全额返还的按比例返还,最大限度挽回被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截至今年5月底,辽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案件770件,判处1631人,监禁刑判处率90.8%,涉案金额2.4亿元。(文 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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