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辽宁技能人才总量将达565万人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日前,辽宁省制定出台了《“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5万人次以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6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5万人以上,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6.5万人。
规划提出,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农村转移劳动者等职业技能、全民数字技能、“四新经济”职业技能、康养职业技能、组织创业等培训。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与产业联动的培训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将学徒制作为企业职工培训的重要载体,通过企业和院校联合培养,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供给,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体系,鼓励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推动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国际合作。“十四五”期末,力争全省企业自主评价达到30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达到300家。搭建国际培训交流平台,鼓励国外优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来辽合作办学。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打造辽宁装备技工、辽宁冶金技工、辽宁化工技工、辽宁工艺雕刻技工、辽菜(膳)师傅、辽宁康养等技工品牌,完善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支持按规定进行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根据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和急需紧缺职业社会需求,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可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建立现代多元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激励机制,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倾斜力度。(辽宁日报记者 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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