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1作者:来源:2023年02" />
原标题:2023年大连市外国友人新春招待会举行 陈绍旺出席并致新春贺词 人间至味是团圆,他乡故国此宵同。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是中国的传统佳节元宵节。2023年大连市外国友人新春招待会在棒棰岛宾馆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出席并致新春贺词。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吕克俭出席。市领导李海洋、李德新、徐少达、冷雪峰、曾波参加。 节日的棒棰岛宾馆张灯结彩、喜气洋洋,100多位中外嘉宾欢聚一堂、共迎新春,叙友情、赏非遗、猜灯谜、闹元宵,共同演绎多彩年味,共同谱写大连对外合作交流的美好篇章,现场洋溢着欢乐祥和的喜庆气氛。 陈绍旺代表市委、市政府,代表胡玉亭书记,向出席新春招待会的各位嘉宾、荣誉市民代表,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国际友人,致以衷心的感谢和新春的祝福。 陈绍旺说,回眸20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习近平主席再次亲临辽宁、殷切嘱托大连勇当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两先区”建设加快推进,大连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科技创新实现新跃升,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陈绍旺说,新的一年,大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着力深化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提前挺进“万亿GDP城市”的自信和气魄,生动诠释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的使命担当。 陈绍旺说,新的一年,大连推进高水平开放的信心决心越来越强。我们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加快打造中国东北地区企业对接RCEP新高地,全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链接。 陈绍旺说,新的一年,大连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大门越开越大。我们将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功能区的载体平台作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强化对头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招商,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和全球产业链安全贡献大连力量。 陈绍旺说,新的一年,大连推进外企敢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我们将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以法治化为基础保障、以国际化为重要标准,持续优化投资和市场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出台外商投资促进条例为契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创新探索高效服务外企新模式,精准施策让国际友人在大连投资放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让外资企业共享大连发展红利。 陈绍旺最后说,真诚期待各位国际友人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大连,真诚欢迎大家来大连投资兴业,布局更多项目,开启更多合作;真诚希望大家为大连代言,为大连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共同打造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对外开放新前沿。 招待会上,日本欧力士集团大中华区董事长刘国平、德国利勃海尔机械(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法籍人士马航海先后致辞;公布了2021—2022年度大连市荣誉市民名单,并现场举行了大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仪式,陈绍旺向到场的意大利富乐马鸿凯(大连)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美籍人士高汉荣颁发证书及金钥匙;与会市领导还向《外国人——家在大连》《我在大连这十年》两本书籍中的外籍受访者代表赠书。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首席代表等等力研,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驻大连领事办公室代表郭永熙;外国驻连机构、外国企业和经贸机构驻连代表、高校专家代表、港澳地区代表以及各区市县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活动。(记者 鹿道铭)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