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三省一区交流合作的工作方案》 携手推动新时代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6月19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三省一区交流合作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将与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携手推动新时代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5月8日至11日,辽宁省委主要负责人率省党政代表团赴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学习考察,其间,三省一区就携手推动新时代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达成共识。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交流考察成果。
据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主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同担重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持续深化三省一区交流合作。第二部分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产业协调发展、对内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建立健全交流合作机制,主要是建立三省一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会商机制,建立三省一区常务副省长(副主席)协商机制,建立三省一区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凝聚了持续深化三省一区交流合作,打造合作模式升级版的共识;形成了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东北擘画的全面振兴蓝图变为现实的合力;有助于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共同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构建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省将加强谋划对接,围绕7个方面重点任务,主动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进行交流合作,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谋划合作项目和事项,共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不断释放协同合作效能。同时,成立合作领域工作专班,加强各层级间的沟通往来,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相关领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抓紧启动、务实推进,尽快形成一批交流合作成果。(记者 刘璐 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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