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圆梦小康;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惠及116.7万名残疾人;新增残疾人就业5.5万人……一个个数字描绘出辽宁省残疾人事业5年间的发展,一项项有力举措撑起残疾人同样精彩的人生。
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5年间,辽宁省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步入全面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政策保障网托起残疾人稳稳的幸福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显著发挥,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出台《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宁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就业、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被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39个残工委成员单位出台80余项惠及残疾人政策……一系列政策有力度更有温度,残疾人事业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与振兴发展同频共振。
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879名残疾人纳入返贫监测,每年安排3500万元专项资金,助力困难残疾人家庭生产增收,持续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
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各级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各专门协会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加强信息化建设,精准掌握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信息,着眼数据转化应用,为党委政府制定惠残政策提供依据。建立联系服务基层和残疾人工作制度,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问题1.6万个。7项残疾人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和“贴心人”。
政策保障网不断织密织牢,托起残疾人稳稳的幸福。
精准服务 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5年来,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34.1万名残疾人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57.3万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政府代缴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至每人每月80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3万名55岁至59岁参保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月119元,实现三连调、标准翻一番。
5年来,辽宁省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救助年龄由0岁至7岁扩大至14周岁以下,并为困难家庭提供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3.2万名残疾儿童受益。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惠及116.7万名残疾人,为6.6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9.9万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社区和机构托养照料服务,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五个一”文化服务和康复体育“进社区进家庭”服务。
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辽宁省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计划,努力让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教育。为2.3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学习和生活资助,为400余名残疾考生提供考场合理便利服务,为他们插上了追逐梦想的“翅膀”。
3D打印、咖啡冲调、有声主播……近年来,辽宁省残疾人的就业之路越走越宽。
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构建就业支持体系,畅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残疾人组织和新业态等4个就业渠道,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盲人实施4项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服务两个能力提升行动,全方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5年来,新增残疾人就业5.5万人,培训残疾人7.8万人。打造省级电商就业基地品牌,通过电商直播、电商培训、云端就业等形式,搭建网络就业“快车道”,帮助4000余名残疾人在新业态领域就业。
平等参与 成就精彩人生
5年来,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更加广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东京残奥会、北京冬残奥会上,辽宁省残疾人运动员共取得7金7银10铜,实现金牌奖牌数量“双突破”;在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上,辽宁省残疾人运动员摘金夺银,奖牌总数位列全国前五,彰显了新时代辽宁省残疾人自强不息、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风貌。
不久前举办的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上,辽宁省残疾人创作的紫砂壶、驴皮影、抚顺满族特色布贴画、锦州扎染等产品亮相展能节。5年来,残疾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涌现出一批特殊艺术优秀人才。残疾人文学、美术作品,书法、摄影艺术展和文艺作品展演,充分展示了特殊艺术的魅力。
残疾人积极投身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辽宁好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获得广泛关注和真情“点赞”。
5年来,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和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构建全过程维权工作体系,进一步畅通信访维权渠道,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省残联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省景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累计筹募款物近4000万元,开展助学、助行、助困等“积善助残”项目134个、慈善活动438场次。挖掘社会资源、整合专业力量,成立省级康复、金融、法律、文化助残服务队,推进志愿助残服务精准化、常态化、品牌化。省市级电视台普遍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栏目,成为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固定阵地。全省围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心同梦,携手残疾人与新时代同行,共享精彩。站在新起点,辽宁省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记者 关艳玲)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