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有财产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国家利益?
当身边的环境遭受破坏时,该如何保护绿水青山?
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可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利益,捍卫公共利益。
今年以来,阜新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监督。阜新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件,回收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1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余万元。
守护地下水 维护国家利益
2022年5月,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存在盗采地下水的问题,遂依法立案调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勘验、调取查阅、复制、调取相关材料查明,市内某游泳馆自备水源地下水井,2015年11月取水证过期后,该游泳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采地下水用作游泳馆两个泳池用水,5年间共取用地下水7819.13立方米。另查明,全市160余家单位,包括洗浴业、餐饮业、洗车场等行业均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使用的行为。
2022年6月,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向阜新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责令相关违法单位停止非法取水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非法取水现象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加大对依法取水用水政策和观念的宣传引导。
收到检察建议后,阜新市水利局在市政府的主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对160余家取用地下水单位逐个检查核实进行全面整治,目前涉案非法取水单位已经整改完成,非法取水设施已全部封闭,各县区水利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阜新市水利局对市内某游泳馆作出立即拆除取水设施封闭取水井、罚款人民币55000.00元、补缴水资源费人民币9382.96元的行政处罚,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整治废弃膜 守护粮食安全
2021年3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内五个乡镇均存在废弃农用薄膜、废弃农药包装物污染土地情况。农用薄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破坏土壤结构,影响耕地质量和土壤透气性、透水性等,可造成农作物减产高达20%-30%,破坏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废弃农用薄膜污染土地情况 供图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现场核查,辖区内5个乡镇的700余亩耕地被废弃农用薄膜污染,存在农作物减产隐患,如不及时处理,将危及粮食安全,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随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春耕前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除残留在耕地内的农用薄膜及废弃农药瓶,加强对农用薄膜、废弃农药瓶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废弃农用薄膜治理、农药瓶回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派农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历时半个月,使5个乡镇700余亩涉案地块的农用薄膜全部得到有效清理,共清理废弃农用薄膜10000余公斤、农药瓶300余瓶。
搬走垃圾山 守护绿水青山
2023年2月,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位于太平区某小区东侧空地长期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接到线索后,太平区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赶往现场调查取证。
太平区某小区东侧空地随意倾倒的垃圾清理前和清理后对比 供图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经现场勘察发现,该处垃圾堆位于某小区后侧,位置较偏僻,该小区物业将建筑、生活垃圾临时倾倒在此处。相关行政部门曾口头要求该物业及时处理,但物业以没有找到适合的垃圾点为由迟迟未予处理,相关行政部门也未进行处理,致使囤积的垃圾越来越多,形成了200余立方米、80余吨的“垃圾山”。
2023年3月1日,太平区检察院对本案予以立案,并于当日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物业尽快清运垃圾。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约谈某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督促下,某小区物业马上展开了垃圾清运工作。
截至3月6日,太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进行实地回访时,垃圾已基本清运完毕。“垃圾山”搬走了,居民们因生活环境变好而抑制不住地高兴。(文 孙寅嵩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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