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2023-08-22 09:04:13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巍责编:尹红燕

  原标题:以科技赋能发展 以创新助力突破 营口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营口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辽宁东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营口市科技局供图)

  核心提示

  营口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系统化能力,培育一流科技创新生态。在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的同时,努力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为企业技改创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推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为重点产业发展 提供强有力支撑

  坐落在大石桥市的美尔镁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防火电缆用氧化镁粉、电工级氧化镁粉、焊条用氧化镁粉的一体化企业,产品广泛用于民用、工业用加热设备。日前企业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成功签订高温电工级氧化镁粉生产线全能自动化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高温电工级氧化镁产品合格率,提高产品附加值。营口市科技局通过选派干部调研了解企业技术需求后,多次邀请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帮助企业完善项目研发内容和基础条件。

  大石桥市美尔镁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营口市科技局帮助美尔公司向省里推荐,申请项目资金500万元,有助于美尔公司后续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开展。”

  目前,营口市科技局已帮助该项目成功列入省“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并指导企业完成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该项目研发成功后,每年可增加利润2000万元,多缴税近300万元。

  在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和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营口大力开展省、市级“揭榜挂帅”,实施一批“软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推荐42个项目申报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其中有6个项目已进入省“揭榜挂帅”项目评审环节。完成6项市级“软科学”指南征集、21项“揭榜挂帅”指南征集。

  营口市科技局还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全市所有科技企业的苗企业库,尽快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截止到目前,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到1300余家。完成了49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完成了两批44家雏鹰、瞪羚企业推荐工作,完成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注册254家。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近年来,营口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在营口布局建设,持续推进“辽宁省化学助剂合成与分离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完成28家省级创新平台运行评估,推荐10家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列入省级创新平台项目库。完成38家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家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推荐天纵科技众创空间等5家单位申报省级众创空间,组织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省级中试基地。

  在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的同时,营口坚持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努力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今年4月,营口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达成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科院沈阳分院下属科研院所与4家科创企业就合作项目进行签约。

  此次签约是双方进一步深化长期合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有效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双方约定,中科院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营口,把更多的科研成果、项目工程引荐营口、落户营口。营口也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拿出最优要素配置,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签约仪式前,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航空遥感中心、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在航空遥感、金属化工、生物能源、应用生态等多个领域带来了一批最新技术成果,向营口市100余家科技企业进行了项目推介、需求对接。

  据了解,上半年,营口市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35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5.75亿元。

  确立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要发展,创新是关键。

  营口世纪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多领域高新电子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军工科研生产企业。营口市科技局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创新服务体系的同时,助推企业在科技创新上不断取得新突破。营口世纪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这几年从高新技术企业到咱省的瞪羚企业,再到我们现在准备筹划上市,产品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另外,在市科技局的帮扶之下,我们公司和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以及营口理工学院组成实质性的产业学院联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支持企业走向产学研融合的同时,营口市科技局积极帮助企业整合科教、产业资源,督促、指导企业加快技改步伐,并结合有关惠企政策实施,切实提升对企业的服务保障能力,为企业技改创新提供多渠道支持,推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近年来,营口紧紧牵住“创新”这个“牛鼻子”,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今年,营口市将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分解到14个县(市)区、园区,实行任务清单化,把重点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营口还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团)制度,已从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科院驻辽研究所等16家高校院所,征集了159名有意愿服务营口企业创新发展的专家学者,其中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111人,占科技特派员总人数70%,与全市有需求的科技型企业结成服务对子,为全市企业类市场主体提供多维度创新发展服务。

  “按照企业不同的发展状况,采取体系化管理、分类别指导,有效解决科技政策宣传和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助推企业逐级跃升。开展调研走访常态化,面对面听诉求,点对点解难题,有针对性提供全要素便捷高效服务。加强督查调度制度化,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指标如期完成,促进创新主体培育实现新突破。”营口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叶梦 刁雪峰 记者 徐鑫)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