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近日公布。政策举措包括20条,旨在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给予补助促消费
丰富消费新业态
促消费▶ 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将给予适当补助。如:支持汽车下乡销售,对符合条件的巡展活动主办方,按照场地租赁、展位搭建、供销对接、宣传推介等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在沈阳市举办3天(含)以上的经贸类展览会,规模达到2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等。
新业态▶ 鼓励深入推进商旅文体融合,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支持深耕“沈水之阳,我心向往”文旅品牌,打造一批网红消费场景。对积极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符合“引客入沈”相关政策的旅行社企业,给予相应补贴。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获得国家及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全市大力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谋划实施重点项目
强化全流程服务
建项目▶ 积极申报国家增发1万亿元国债项目。聚焦20项重点工程及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临空经济区、环城水系、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按照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5倍的规模,建好用好储备项目库。谋划提出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等领域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推动已谋划储备的129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0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促进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加快推进55个央地合作项目,2023年年底前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22个。
强服务▶强化项目前期全流程服务,指导各地区用好市下达的500万元前期费。加快规划、招投标、环评、施工许可等项目手续办理,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块审查等服务模式,落实“拿地即开工”“标准地”等政策措施。
支持产业发展 给予补助奖励
发展农渔▶
大力支持设施种植业产业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对上一年建成的50亩以上温室小区最高补助10万元。对符合要求的新建设施渔业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
文旅活动▶
持续推出“冬日雪暖阳”主题活动,提升沈阳故宫、张学良旧居陈列馆、老北市等景区品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提名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辽宁文化企业10强”“辽宁文化10佳”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定《沈阳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暂行办法》,对招徕沈阳域外观众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型商业演出给予适当补贴,单场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产业升级▶
对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高于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科技攻关 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做研发▶
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50%的比例,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50%的比例,给予发榜方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按照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企业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围绕前沿科技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每项最高支持50万元。
新动能▶
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研究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沈鼓集团发挥央企战略投资资源优势,打造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沈阳盛京金控集团联合央企与省组建央地合作基金,赋能资本融合和产业发展。加强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沈阳盛京金控集团等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深度合作。
强化金融服务 提升经营主体能级
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省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重点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支持在上一年度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基金通过现金方式投资的,按照投资金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扩大“辽绿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使用规模,推动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使用规模。引导金融机构使用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支持企业获得融资。推广“链链通”再贴现等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专项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贴现。
发展能级▶
在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级方面,落实“四上”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个转企”“企升规”高质量发展。对2023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首次升规给予10万元奖励。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持续落实沈阳市民营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合作需求。
保障刚需住房 推动就业创业
改善民生▶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市以盘活存量为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用房外的住宅用地按照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落实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要求,取消市域内限购政策,推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贷款。在沈就业且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就业创业▶
全市对符合裁员率和诚信要求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照中小微企业60%、大型企业30%的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面向辽宁籍和辽宁省内高校离校3年内未就业及毕业年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学员身份、培训专业类别分别给予500元至2000元/人/月的培训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记者 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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