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 沈阳公共租赁住房“扩面”了
2023-12-28 11:31:2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尹红燕

  12月27日,沈阳市房产局透露,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居民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含),单身不高于4200元(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未拥有机动车辆,未有工商登记信息的,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此次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线进行的调整,将现行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由3000元调整为3500元,单身由3900元调整为4200元,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

  目前沈阳市已打破户籍壁垒,实现了全市社区通办公共租赁住房业务。申请家庭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内任一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同时,如果想把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和补贴发放一并办理,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APP及辽事通APP“公租房一件事”业务全程手机端申请办理,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随时随地的“掌”上服务,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多渠道受理,更加便民利民。

  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在沈阳连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进城务工人员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在沈无房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条件限制。(文 黄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