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两节”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重点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急难救助
2024-01-17 16:44:2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尹红燕

沈阳市民政局两节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重点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急难救助_fororder_民政发布会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马丽梅作新闻发布 摄影 杨薇

  春节前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为无力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购买返乡车票,先行救助临时遇困人员……自今年元旦开始,沈阳民政系统开展了元旦、春节“两节”救助工作。

  1月17日,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马丽梅在“迎新春”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沈阳市民政局将倾尽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走访+慰问” 精准发放救助金和慰问金

  今年春节前,沈阳市将继续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其中城乡低保户每户6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6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每户360元。预计发放“两节”救助金3360余万元,一月底前将陆续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多方力量开展困难群众关爱探访、沟通联络和走访慰问,全面了解困难群众节日需求,重点针对取暖、用电、燃气、用煤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发现有救助需求的即时予以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转介相关部门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做好跟踪回访,确保困难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

  马丽梅表示,走访慰问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已走访慰问低保、特困等困难家庭21063户,发放慰问金和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30.56万元。大规模的走访慰问和物资发放预计在春节前实施,届时全市将完成近6万户困难家庭的走访,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急难救助及时有效 解遇困人员燃眉之急

  春节期间,民政部门将加强与属地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同时,落实“极端天气联动预警机制”,遇到低温雨雪天气,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民政部门立即启动应对极端天气加强救助管理“三项机制”。

  各救助管理站将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回到家中或入站接受救助,向务工不着人员提供御寒物资等应急救助,为无力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购买返乡车票。对于确实不愿回家、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会及时为他们送去御寒衣物、被褥和食品。

  春节期间,市民如因重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可以立即向当地街道、乡镇申请,民政部门将实行“容缺受理”“小额先行救助”措施,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两节”救助工作启动以来,各区县(市)民政局已经向各街道、乡镇拨付总额超过500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

  汇聚社会力量 开展关爱行动

  春节前,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陆续开展“情暖童心”“陪伴成长”“年味餐桌”“温暖过年”“节日送暖”“一起包饺子”“耆乐融融喜迎新春”“情暖春节家人在身边”8项主题关爱活动,发动慈善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

  沈阳市民政局将指导“幸福长者食堂”在春节期间丰富老年人餐桌,让经济困难、独居、高龄老人享受丰盛的节日美食、感受节日气氛;开展社区春晚、年货大集等喜闻乐见的活动,让社区居民就近就便感受新年氛围;在农历小年、除夕等时间节点为流浪乞讨人员送饺子、送水果;组织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起包饺子;开展与经济困难和独居老年人共迎新春等活动,确保困难群体,特别是“一老一幼”切实感受到节日温暖。

  沈阳市民政局将引导爱心广场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通过送爱心年货、送暖心服务,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组织、人士广泛募集过节必备的米、面、油、棉衣、生活用品等物资,发放给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减轻其节前的经济压力;组织志愿者开展慰问陪护、清洁卫生、代购代办、维修家电等活动,为困难家庭写春联、送福字、拍全家福,营造平安喜乐的新春节日氛围,助力困难群众温暖过节、平安过冬。(文 杨薇 王禹舒)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