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2024-03-05 09:47:21来源:辽望编辑:王巍责编:尹红燕

  3月2日清晨,随着一阵汽笛长鸣,一趟满载55个集装箱出口货物的列车从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徐徐开出,驶向俄罗斯。与此同时,在集结中心办公楼二楼,运营部门的工作人员正梳理刚收到的货物和物流信息,为下趟班列做组箱准备。

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沈阳中欧班列的服务时刻在线,所有业务实时处理,即便龙年春节期间,我们也没‘打烊’。”运营部副部长李海平说。

  自去年3月4日开通运营以来,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充分发挥沈阳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优势,不断整合省内外市场,优化通关流程,实行灵活开行模式,其枢纽作用和辐射能力日趋增强。数据显示,去年沈阳中欧班列共开行776列,同比增长23.77%,创历史新高,重箱率达100%,发运量东北第一,全国第八。

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今年以来,集结中心开行班次数量和发货量保持稳定,出口货源均衡分布于省内外,中心枢纽作用愈加明显。随着更多工厂和外贸公司复工,会有更多‘中国制造’搭乘沈阳中欧班列‘出海’。”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继宏说。

  畅通货运通道,离不开集结中心已打造出成熟的数字管理体系。记者在现场看到,从交通要道上下来的集卡车在中心门前排成数条长龙,在卡口快速经过扫码等环节后鱼贯而入,有序经过安检、海关查验和铁路查验等环节。货场内吊机轰鸣、吊臂挥舞,集装箱上下起落,装卸作业井然有序。

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从货物进场到班列发走最快仅需一小时,这得益于我们在全国首创的将铁路道线融入海关监管区,与海关共享安检设施,重新梳理各项作业流程,使其高效融入海关各项监管规则,避免集装箱二次装卸,简化流程,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王继宏说。

  在集结中心调度室,工作人员在大屏幕前实时监测场站管理系统。其与海关监管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一单通报,并采用可视化管理模块,实现场站管理线上预约、无人卡口、自动派位、智能分工,能够满足年均开行1000列以上的需求。

  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监管二科科长俞龙表示,沈阳海关采用“铁路快通”监管模式,深化“区港直通”改革,实施“多点查验、集中发运”监管方式,实现“一次运抵、一次申报、一次装卸、一次验放”,优化通关流程,精简海关通关手续,舱单数据可在属地海关完成前置处理,每列班列节省通关时间约20小时,整体物流运输时间缩短约40小时。

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集结中心作用凸显,“朋友圈”越跑越大。据了解,沈阳中欧班列已实现“三通道六口岸”全覆盖,设立10个境外终到站,货物辐射全球20余个国家50余个境外城市,货源地覆盖东三省、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地区,承运商品种类超300种。

  畅通的物流枢纽让外贸企业新年发展充满信心。“班列运输速度快、价格低、安全性高,为企业节约了物流成本,也加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我们现在已是沈阳中欧班列的忠实客户。目前我们正着手准备新一轮专列发运工作,集装箱正陆续到达集结中心,预计今年公司出口非常值得期待。”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吕颖说。

东北首位!辽宁“钢铁驼队”再创历史新高

  中欧班列驰骋,发展空间无限。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赋予了集结中心更高战略定位。沈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关将坚决贯彻落实《海关支持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若干重点措施》,紧盯署省合作备忘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探索更高效的国内外货源归集与分拨模式,全力支持“国家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

  一年之计在于春,辽宁“钢铁驼队”再出发。今年以来,以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向“国家级”冲刺为代表,全省中欧班列均保持开年即开跑、开局即加速的势头,不断优化通道布局,提升运行质效,承载货物已达数千种品类,一齐开足马力向更高目标前进。(本组图片均由记者 刘大毅 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